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于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具体申报项目请查询‘法律法规’栏文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