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07年度即将结束,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抓紧清理结算各项财务收支事项,如期完成年终决算任务,特作通知如下: 一、自12月15日起,财务处不再对各单位办理借款事项(包括支票的借支),各单位如有急需必办的开支,请在期限前尽快办理。 二、12月15日至25日只办理借款的清理结算,请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会计科结清各项借款(包括周转金借款)。 三、12月26日至2008年1月9日,财务处将进行年终内部清理结账及会计决算工作,停止一切结算业务。 四、自2008年1月10日起,开始办理新一年度的会计结算业务。 财务处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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