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政策和人事处调资标准,现补发2016年7月至12月增资款。为最大限度降低税负,财务处将补款额分摊预计税扣除。因计税过程为系统外操作,有可能与税务局报税系统出现差额,财务处将在1月份工资发放时多退少补。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