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4年校级预算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4


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校级预算,以统筹学校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继续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学、严控一般性支出、推动提质增效。现就编制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责任分工
  1、公用经费预算
  (1)教学教辅单位的教学业务费预算、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由财务处代编;
  (2)教学教辅单位的实习经费预算、实验维持费预算,由教务处代编;
  (3)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业务费预算,由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自行申报,但须结合自身收入预算做好成本控制;
  (4)微专业、辅修专业等业务费预算,由相关学院自行申报;
  (5)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学院的办公费预算,以及学校公共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代编;
  (6)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学院的业务费预算,由各部门自行申报。
  2、发展建设项目预算
  按照《大连工业大学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大校发【2023】218号文件)规定,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申请发展建设项目预算,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预算。
  3、收入预算和人员经费预算已在暑期完成“一上”,如无重大政策变动,各单位无须重复申报。
  二、细化编报预算要求
  1、公用经费预算,需区分刚性支出和运行支出填报附件1,测算过程须详细易懂,“是否采购”项为必填,如有采购须同步向采购中心提交采购计划(见校园网《关于做好2024年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发展建设项目预算需填报附件2,其中绩效目标可参照模板进行文字表述,且二级指标必须齐全、每个二级指标至少包含1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可自拟。
  三、预算报送要求
  1、各单位公用经费预算(附件1)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财务处;归口管理部门的发展建设项目预算(附件2)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财务处。
  2、附件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张小明(综合楼A829、联系电话86322499),电子版需命名为“部门+附件编号”发送至财务处张小明OA邮箱。
附件1: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申请表
附件2:项目申报书(参考格式)
  

编辑/张小明、金慧英
审核/张小明、贺强、金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