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的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和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认定机制,为确保我校结转结余资金认定、年终结账、财务决算等工作按时完成,现将2024年末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经费使用应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坚持厉行节约,严禁“突击花钱”,要依法依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在11月末之前形成实际支出。若无法全部执行,请于11月11日前告知财务处,避免被上级清理收回。 3、设备和物资采购、工程维修改造等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加快办理验收及结算付款手续。对于尚未启动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应充分论证本年执行的可行性,避免冻结资金年末被清理收回造成学校资金损失。 二、清理应收款项,避免形成呆账 1、各单位应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对本单位教工超过1个月以上的借款进行清理,并在年末封账前办理结账。未结借款明细,财务处将于11月11日前发送至单位负责人OA邮箱。 2、已预开发票或收据,款项若已到账,请尽快办理入账手续;若无法如期到账,务必将发票或收据交还财务处冲红处理。 3、各单位领用的纸质票据,包括已经使用和尚未使用的票据,均需在12月11日前交回财务处核定票款是否一致,经核定无误可在下一年重新办理票据领用手续。 三、催缴学宿费欠费 尚有学宿费欠费的学院继续做好学宿费催缴工作,学生处与各学院通力配合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使用助学贷款缴纳学宿费的入账工作,督促贷款学生及时补缴贷款额度不足部分形成的学宿费欠费。 四、2024年末报账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2日16:00起停止接受网上预约报账以及网上酬金申报业务,综合楼8楼自助投递机停止使用。12月3日起财务处将对已接收的预约报销单据在财政一体化系统封账前集中进行结算处理,请各报账人耐心等待(最长约10个工作日)。同时请报账人注意查看网上预约报账系统退单信息(年末报账期间无法电话一一通知),退单如未在两个工作日内改正后重新送达将不予处理。退单请尽快取走,以免造成票据遗失。 2、2024年12月9日16:00起停止现场办理财政专项(7-9开头专项)报销业务、合同款结算业务、水电暖费用支付业务。 3、2024年12月16日16:00起停止现场办理各类人员薪酬劳务发放、奖助学金发放、冲销借款业务、开票业务。财务处将对各类积压业务进行收尾、年终对账、年终结账、建新账套、财务决算等工作。 4、各部门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网上预约已申报但未提交至财务处的单据(包括票据审核不合格已退单的情况)予以撤销,以免影响年末项目查询额度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