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广大教职员工更清楚、更快捷的查询工资发放明细,校财务处对系统进行更新,现就新系统几点说明如下: 1.补扣款. 就教职工普遍反映每月补扣款不清楚的问题,现将其细分为若干项,如“基本工资补款”、“房帖补款”等,各工资补款项合计为“工资补款合计”岗贴补款各项合计为“岗贴补款合计”,扣款与之相同。 2.公积金. 在此新系统中,为方便教职工查询公积金状况,新增“校缴公积金”项目——单位缴公积金数,应扣中的“93公积金”、“99公积金”变为每月公积金实际存缴额,即每月入公积金卡金额。 个人缴扣金额 =“93公积金”或“99公积金”-“校缴公积金” 例:旧工资系统中93公积金及99公积金为个人扣款数 假设为40元 新工资系统中93公积金及99公积金为个人扣款数40+学校为其缴纳数60 = 100元 3.个人所得税. 工资中计税项目为“工资所得税” 岗贴中计税项目为“岗贴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税”+“岗贴所得税” 4.计税字段. 新系统中“计税工资”项为当月应纳税收入 国家规定免税字段为:取暖费、独子费、补足35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工资 - 医疗保险 - 公积金个人扣缴额 - 合同保险 - 2000 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以下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某人应发数为4000元,扣款、医保、公积金等扣款项合计为600元 则,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 – 600 – 2000 = 1400 元 应纳税额= 1400 * 10% - 25 = 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