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须知
大学生医疗保险分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每年60元)和商业医疗保险(目前每年40元),学生入学时一次性投保四年,投保期间如遇休学等情况延期毕业时,应于正常学制到期前3个月自行到甘井子医保中心补缴延期学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费的,延期学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甘井子医保中心地址:乘612路公交车,兴华路站下车,甘井子劳动局三楼医保中心窗口。不明事宜可拨打甘井子医保中心电话0411-86607616进行咨询。 一、理赔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只对住院治疗予以理赔;商业医疗保险对住院治疗和意外伤害门诊治疗予以理赔。 二、社保卡(或医保卡)的使用 2013年7月大学生医保卡变更为社保卡,尚未领取或尚未激活社保卡前原医保卡可正常使用。学生在住院时需按以下方式处理: 1、大学生在正常上学期间必须在大连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有社保卡(或医保卡)的持卡就医;丢失或无社保卡(或医保卡)的先办卡后就医,办卡需本人持身份证或代办人持办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携带1寸或2寸彩照到甘井子医保中心办理。 2、大学生因重症疾患需转诊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必须经大连市医保定点医院医生开具《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单》,并经转诊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领取异地转诊治疗告知书后方可转往异地住院治疗。 3、大学生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外(中国大陆境内)发生急诊住院的,寒暑假期间或因病办理休学期间在户口所在地住院的,必须在住院后五个工作日内拨打24小时申报电话0411-88896500-4-1键,申报个人身份证号或个人医保编号、住院号、医院名称、入院诊断、入院时间及急诊急救等简要病情信息。 三、关于报销事宜 1、在大连市内持卡直接住院的,出院后需提供大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清单、住院病志复印件、用药明细、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1张纸上)、本人建行卡复印件等送交财务处管理科(综合楼A座828房间),等待商业保险公司再理赔。 2、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外住院的,出院后须持住院病志复印件2份、用药明细2份、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住院收据(以上4项必须加盖医院相应的红印)、社保卡(或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1张纸上)2份、本人建行卡复印件1份等送交财务处管理科,由学校统一代办保险理赔;或本人于每月1-20号工作日到大连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自行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后再由学校代办商业医疗保险理赔。 3、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在门诊治疗的(因疾病在门诊医疗不予理赔),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病志(每次看病病志上都要记录)、药费收据及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1张纸上)、本人建行卡复印件等送交财务处管理科(综合楼A座828房间),等待商业医疗保险理赔。 4、财务处管理科(综合楼A座828房间)的保险理赔受理时间为每月13-18日和25-30日工作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以上未尽事宜可拨打医保中心审核部电话0411-83709138或0411-83709182进行咨询,所有事项以医保中心最终解释为准。相关网址为 高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http://cwc.dep.dlpu.edu.cn/detail/554551b3e4fea53d8ad55fc23b7cccbb 工业大学高校学生商业保险协议http://cwc.dep.dlpu.edu.cn/detail/37f3e36445399aa036942926cceb6f66 五、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等事宜联系电话为83709259或83709269。 希望同学们严格按照医保规定就医,否则将会发生拒绝理赔的情况。
2014年3月7日 财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