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连市医保中心异地住院结算方式变更,保险理赔仅对出险人本人支付,故即日起财务处不再代办异地就医住院报销,学生自行办理流程如下: 凡外地来连就读的高校大学生在寒暑假、实习、休学等期间在户籍地或实习地住院就医的,可以选择当地医保联网定点医院,持本人激活的社保卡住院(医保账户封锁、意外事故、整形医院病房、流产生育等除外),住院后尽早(5个工作日内未出院的均可)拨打24小时电话0411-88857000或114转异地急诊急救住院申报进行登记备案。备案通过后,在辽宁省平台指定的沈阳15所联网医院住院的出院时可直接结算;在其他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需全额现金垫付,出院后一年内持原始含章的住院收据、费用明细、住院病志、本人身份证、激活的社保卡及原籍证明(仅办理学校集体户口),到大连市医保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4楼)办理审核报销,咨询电话0411-83709182。 具体报销政策以医疗保障部门回复为准,咨询电话如下:
财务处 2020年1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