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申报2017年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3/13


各部门:
  2017年度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申报工作伊始。从大连市地税局获悉,除了自然人手工填报后邮寄或送达外,还可以采取自然人网上申报、单位网上统一申报方式;但一经单位统一申报后再需改动,必须由本人到地税直属局大厅现场办理。
  为减轻广大教职员工的负担,财务处决定试行统一申报,代报范围是工资管理系统内的在职人员、代报依据是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外聘人员财务处无法代报,请相关部门继续按往年形式组织申报。
  经初步统计,我校2017年度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有300余人,其中个别人员有可能在校外另有其他收入需自行合并申报,自行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3月28日。请各部门在3月23日前,将不参与统一申报的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财务处(综合楼A826陈老师),逾期不报视为同意学校统一申报。
  自然人自行申报注册网址:

http://dzswj.dl-l-tax.gov.cn/sword?ctrl=LoginCtrlTmp_lnlogout
  咨询热线:12366(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78-8号(15路公交车终点站)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78号地税直属局大厅 王君
  邮编:116001
  税务局电话:82332547或82332531  

  附件1:纳税申报政策规定节选.doc  

  附件2:《纳税申报表》.doc    

  附件3:《纳税申报表》计算公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