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7年财政专项资金恢复报销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3/27


关于17年财政专项资金恢复报销的通知

各单位:
  细化经济科目后的2017年财政专项(指789字打头的项目号且项目名称前标注为【2017XX号字样的)回拨到位,326日起正常报销。但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上报的预算使用经费。2016年专项恢复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预算查询方法:
登录财务处个人查询”—“教工信息”—“项目额度汇总表”—选择项目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