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年财政专项资金恢复报销的通知
各单位: 细化经济科目后的2016年财政专项(指7、8、9字打头的项目号且项目名称前标注为【2016】XX号字样的)回拨到位,5月8日起正常报销。但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上报的预算使用经费。
财务处
2018-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