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征收信息填报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9】30号)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31号)规定,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征收。 一.税务局集中征收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二.缴费标准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年,按学制年度参保,按照入学时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学制年数的保费。 三.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学生个人登录“城乡医保费”微信小程序直接缴费。缴费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已经通过建行悦享平台缴费的2019级部分新生,学校统一退费后再由个人重新通过微信小程序缴费。 四.参保人员信息采集 学校先进行参保学生的信息维护后,个人才能通过“城乡医保费” 微信小程序缴费,故请各学院采集参保学生(含大一新生及需要参保的老生)的全部信息【见附件1参保登记模板(大学生)】。 参保学生填写附件1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11月7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cwcgl@dlpu.edu.cn,如需咨询可在工大财务群(347518487)中提问或拨打86323667-孙老师。 信息填报说明: 附件1中性别、国籍、民族、证件类型、户籍类别、户籍(居住)地、原户籍地需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如不显示下拉菜单可能是excel版本问题),请勿自行填写。其中户籍(居住)地统一选择学校所在地(甘井子区),最后一列-群组可不填。
附件1:参保登记模板(大学生).xlsx 政策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9〕30号).pdf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31号).pdf
财务处 2019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