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确认通知 在2019年已经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减税优惠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19年底前,需要对2020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如果未及时确认,2020年1月起将会暂停扣除。 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由自然人纳税人登录“个税手机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自行将2019年度已填报未到期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通过“一键带入”功能,将本纳税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带入到2020年度。 第二,对经过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在本纳税年度最后一个月(12月份)由本人进行确认到下一纳税年度。否则,在下一纳税年度将不能继续享受扣除。 具体确认操作方法: (1)点击打开个人所得税 app ,在首页里“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2)依据提示,在专项扣除不变的情况下,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可以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如果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