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缴纳2020年大学生医疗保险保费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高校发热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0】195号,要求确保高校学生“应保尽保”,落实医疗保障医保待遇。应学生要求即日起代收第二批2020年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 辽教电【2020】195号文件要求各市应将门诊肺部CT、血常规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支付范围,经咨询目前大连市未纳入,何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以大连市医保中心政策为准。如有医保报销不明事宜可拨打大连市医保中心电话83709222咨询。 一.缴费标准 2020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95元/年,按照学制一次性缴纳保费。 二.第二批代收工作安排 1.采集信息阶段(11月20日-11月23日) 请各学院采集第二批参保人员的全部信息,并填写附件1。参保对象以2020级新生为主,未参保的老生也可以补保。信息采集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11月23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cwcgl@dlpu.edu.cn,如需咨询可在工大财务群(347518487)中提问或拨打86323667。 附件1中性别、国籍(地区)、民族、证件类型、户籍类别、户籍(居住)地、原户籍地需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请使用Excel2010版本或wps打开),请勿自行填写,。其中“户籍类别”为外地的学生“户籍(居住)地”一栏选择学校所在地(即甘井子区),出生日期注意格式,最后一列-群组不填。 2.信息处理阶段(11月24日-11月26日) 由财务处汇总各学院提供信息,导入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办系统成功后,初始学生缴费信息。 3.学生缴费阶段(11月27日-11月30日) 学生通过个人信息登录“大连工业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步骤参照学宿费缴费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参保。 4.上缴税务局阶段(12月01日-12月03日) 财务处根据学生实际缴费信息为学生集中办理参保并上交代收保费。 附件1:参保登记模板(大学生).xlsx
财务处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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